5月15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9期)。
其中,江宁区栾广社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和一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核桃软糕(散装称重、食杰坊+图形、2023-12-23),其中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10、2.6×10²、15、1.4×10²、3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²CFU /g。该批次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据了解,大肠菌群是人和动物肠道中最常见的一类细菌,通常作为食品被污染的指示菌。大肠菌群超标,则是提示食品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人体感染大肠杆菌后可能会出现胃痛、呕吐、腹泻和发热等症状,因此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应加以严格控制。
公开信息显示,安徽和一佳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安徽蒙城县开发区,经营范围包含食品加工、销售等。(李青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