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温州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安排,开展了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次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等20个大类366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温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科学研究院、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合格产品359批次,合格率98.09%。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1、温州英兰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检出值(µg/kg):171,标准最大允许限:100。
2、温州厨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檬凤爪,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91000,48000,80000,61000,47000,标准最大允许限:n=5,c=2,m=10000,M=100000。
3、温州袁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牛肉,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38000,39000,26000,26000,39000,标准最大允许限:n=5,c=2,m=10000,M=100000。
4、温州市鹿城区吉曼蔬菜店销售的去皮白芋,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g/kg):0.0596,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5、温州市鹿城区益赖蔬菜店销售的去皮白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g/kg):0.0764,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6、温州市鹿城区益赖蔬菜店销售的去皮红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g/kg):0.0695,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7、温州市鹿城区益赖蔬菜店销售的去皮马铃薯,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g/kg):0.0762,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恩诺沙星: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鳊鱼中恩诺沙星的最大允许限为100µg/kg。鳊鱼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提高水产品的存活率,将兽药超量地添加到饲料、养殖池水或运输容器中,或未遵守休药期导致。
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规定柠檬凤爪、冷吃牛肉中菌落总数的最大允许限为n=5,c=2,m=10000,M=100000CFU/g。柠檬凤爪、冷吃牛肉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氧化硫残留量: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遇水产生的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去皮白芋中不得添加二氧化硫。去皮白芋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改善去皮白芋色泽,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进行漂白。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为苯甲酸钠的2~10倍,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被人体完全吸收,并能抑制人体内多种氧化酶,长期过量摄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去皮白芋、去皮红芋、去皮马铃薯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去皮白芋、去皮红芋、去皮马铃薯中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或经营主体为防止其腐败变质而超范围使用。
四、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检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