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讯 (张瓅文 记者 戴正聪)3月1日起,《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实时公开食品加工制作现场或者未使用标签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新条例实施第一天,杭州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配全局执法力量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执法行动,在执法中开出了首张罚单。
当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餐饮专项行动部署,联合属地镇街、第三方监管队伍及运营商等多方力量,兵分多路在辖区内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执法行动。上午9点,在检查中发现中泰街道一沿街外卖商户未按规定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食安封签”,余杭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当场对经营者做法律宣贯和指导并发放“食安封签”。后经协调运营商上门安装阳光厨房该商户仍拒绝安装、发放“食安封签”后仍不使用,经会商判定后,执法人员当即根据《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成为了《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正式实施后的全区首例。
自去年7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正式上线“浙江外卖在线”数字化应用系统以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建成网络餐饮“阳光厨房”2807家、每日商家激活使用“浙江外卖在线”1300余家,消费者可通过直播观看商家后厨实景,食品清洗、加工、制作等过程一目了然。新条例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处罚依据,有效强化了网络餐饮监管,让消费者更加能“看得清楚、点得放心、吃得安心”。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余杭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也向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经营户普及新规,发放通用版“食安封签”,引导外卖封签规范使用,以柔性执法的方式提醒商家合法合规经营。截至当日15时,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05家,责令改正54家,查处案件42起。
据悉,该项执法行动将持续一个月,下一步,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相关规定宣传力度,并按照“整治一批、处罚一批、公示一批”的要求开展集中治理,对辖区外卖商家“阳光厨房”建设和“外卖封签”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闭环处置,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切实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