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庄法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全市法院一审审结食品安全犯罪17件31人,均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枣庄法院始终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判处的被告人中有13名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2名被告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4名被告人被制发禁止令,禁止其从事相关行业,18名被告人被判处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83万余元,有力震慑了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任超众 黄振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