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5期)。
其中,五峰万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宜昌高新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宜昌宜红茶(2023/12/04、250克/袋)柠檬黄检验结果为0.414g/kg,而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据了解,柠檬黄,橙黄或亮橙色的粉末或颗粒,是一种合成着色剂,常用于饮料类配制酒、糖果、风味发酵乳、腌渍蔬菜、果冻、膨化食品等制品。
柠檬黄基本无毒,不在体内贮积,绝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但是如果,也存在健康风险。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建议其日容许摄入量(ADI)为 0-10mg/kg bw。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豆制品、糕点、茶叶中均不得使用柠檬黄。豆制品、糕点、茶叶中柠檬黄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超范围使用。
公开信息显示,湖北采花茶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茶叶科研、生产、销售、茶树种苗繁育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农产品加工企业,曾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湖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先进企业”“湖北省民营企业百强”“湖北省农业领域产学研合作优秀企业”“中国茶叶行业百强企业”等称号。(周佩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