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巩固一产、联结二产、发展三产的重要作用,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如今的青海,随着“浪山”等旅游方式不断升温,很多曾经不知名的村庄成为了热门景区。乡村旅游持续“出圈”,成为很多人省内游或短途游的首选。
乡村旅游与农业、文化等元素深度融合,其业态不断丰富,从过去简单的农家乐、采摘等向观光、游乐、住宿、餐饮等一体化方向发展。游客走进乡村,能品地道农家饭,买特色农畜产品,体验原汁原味的乡风乡韵,村民也能从中获得更多收益,有的搞起种植养殖,有的开起农家乐,有的成为特色产品摊主,还有人成为景区工作人员……借道乡村旅游发展,群众收入增加了,村集体经济壮大了,产业基础更加坚实,成为振兴乡村的重要支撑。
我们看到,正是基于乡村山水资源的基础和优势,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适度挖掘乡村资源的发展潜力,旅游产业从中找到了绿色发展的平衡点,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
推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应将其统筹到县域、市州乃至全省的发展大局中,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势,打造涵盖低端到中端再到高端的旅游产品,以一村的发展带动周边乃至全域共同发展。
同时,应正确处理好“老板”和“老乡”的关系,引导老百姓深度参与旅游产业建设并从中获益。持续在挖掘新的特色乡土元素上下功夫,推动乡村旅游不断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着眼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目标,量身打造各自“卖点”,不断打造旅游精品,让更多人慕名而来,并且来了还想来,让“头回客”成为真正的“回头客”。(宋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