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鞍山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城市人才、资本、技术下乡,实现品牌强农,推动乡村振兴,日前,鞍山下发了《鞍山市农产品品牌创建奖补资金实施细则》,将对农产品品牌创建中符合奖补范围的生产经营主体或单位给予资金奖励。
鞍山支持和鼓励农产品品牌创建的政策为,获得国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证1种绿色食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申报多个产品,每增加1种产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每续展换证1种绿色食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申报多个产品,每增加1种产品一次性奖补2万元。新认证1种有机农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同一企业同时申报多个产品,每增加1种产品一次性奖补5万元。新认证1个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一次性奖补10万元。
据介绍,国家区域公用品牌是指获得农业农村部认证的产品;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是指获得省级主管部门认证的产品。绿色食品是指获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认证产品;有机农产品是指获得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的认证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是指获得农业农村部登记的产品。(刘家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