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了解到,该队近期集中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大中专院校和托幼机构(俗称“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食品原料的采购及贮存、蔬菜和肉类粗加工处理、半成品制作、成品供应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在加工制作过程中生熟是否分开、冷藏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使用禁止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和慎重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进行逐一检查。结合现场检查,执法人员还对各经营者和学校、托幼机构负责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发放学校食堂禁用慎用食品名单及加工供应过程注意事项宣传册等资料500多册,并对宣传册内容进行讲解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风险防控意识。
为了切实提高兰州市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水平,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学校、托幼机构不得供应以下六大类食品:高危易腐食品;加工后常温条件下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烧熟后60℃热保藏超过4小时的食品;烧熟后冷藏保存时间超过24小时的冷荤制品;隔餐、隔夜的剩余食品;直接入口的生食海产品、水产品。同时,不得加工制作河豚鱼、有毒贝类等动物性原料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等植物性原料。(杜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