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21日从宁夏教育厅获悉,宁夏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其中明确提出幼儿园、中小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再对外承包或委托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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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要求规范食堂经营模式,幼儿园、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食堂原则上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再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已经承包或委托经营的不再签订新的合同,以全面提升学校后勤服务保障和食品安全管控能力。高校食堂可引入社会力量承包或委托经营,凡有3个以上食堂的,鼓励其中至少1个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
在食材采购中将全面实行食堂粮、油、肉、蛋、蔬菜、调味品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在2021年底前落实到位。各地各校还将积极引导和支持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探索建立“学校+供应企业+贫困户”产销对接模式,推动贫困地区更多农副产品进入食堂,促进消费扶贫。
通知还要求发挥食堂服务育人功能,开展食堂值日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维持就餐秩序、分发餐食、收交餐具和卫生清洁等劳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校园农场、种植基地和菜园,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并将劳动成果供应食堂。
各学校要建立食堂开放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等各界代表观摩食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要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履行对食堂的检查、监督和评议等职能。(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