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特别是学校食堂学生中毒事件偶有发生。为确保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玉屏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及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深知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维系着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始终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全力抓好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抓好建章立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学校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建立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负责人,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县72所学校已全部完成;每年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培训,提高其主体责任意识。近三年累计开展专题培训会9次,培训人数1400余人;每年开学季督促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自查达不到开餐条件的,一律进行整改,直到核查后达标后方可开餐。在疫情防控期间,校园食堂启用必须按照更加严格的标准开展自查,通过部门最严格的验收。
做好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的溯源,不能溯源的食品原料一律不能进入学校。同时,加大对配送企业农产品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已抽检涉校农产品30个批次;抓好学校“明厨亮灶”工作,由玉屏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学校食堂共有72个,2019年共完成“明厨亮灶”工作64个,完成率达88.90%,2020年将全面完成;加大监管力度,在严格要求落实食品留样管理的同时,对学习食堂发生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处理。紧盯关键环节控制点,每年春、秋开学季都要对全县72家中小学、幼儿园及托幼机构食堂开展100%全覆盖监督检查,主要以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制度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九个方面30项关键环节控制点为重点检查项目。确保合格一家开餐一家,对存在风险隐患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一律不得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
近两年来,玉屏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有关规定,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累计检查学校食堂430余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余份,对拒不改正且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学校食堂立案查处1家,立案查处1家食堂,罚款1万元。 (肖维秀 宋红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