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旅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诚信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4月23日,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旅游、餐饮等行业经营者发布规范旅游、餐饮业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经营者要严格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严格守法 诚信经营
全市相关经营者,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价格自律,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不得随意涨价。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明码标价 杜绝欺诈
宾馆(酒店)、旅游民宿、餐饮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餐饮经营者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应当在醒目位置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发生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和其他乱收费行为。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提供服务,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规范行为 接受监督
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开展文旅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专项治理,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欢迎消费者和广大市民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拒不改正的经营者,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袁文波 杨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