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近日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3月起,内蒙古自治区将对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全面实施告知承诺管理。
该《办法》在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两年的基础上,将原来的6大类7小类低风险食品品种扩充到8大类13小类,修改优化了相关条款,简化了审批流程,大幅压缩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法定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至当场发证。同时,为了方便企业就近办事创业,极大地节省企业的办理时间和人力资源,降低办事成本,《办法》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审批权限放到旗县区级,流程更加简便、服务更加优质。
《办法》明确了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目录,细化到具体品种明细,方便企业对照查询;明确了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需要提交的资料、发证后的承诺内容现场检查时间缩短到1个月;明确了告知承诺信用管理规定,以及在后续监管中发现告知承诺的承诺人作出不实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记入承诺人诚信档案,企业今后将不再适用市场监管领域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祁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