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示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初评结果。
经综合评议,郑州市基本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拟向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此前,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安排,依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经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2022年5月15日至6月10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由食品安全专家、评审监督员、第三方机构工作人员等参加的初评工作组,采取资料审查、听取汇报、明察暗访、领导访谈、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郑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开展了省级初评工作。
综合评价认为,郑州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示范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党政同责,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治理整顿,创新治理方式,推动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郑州市在智慧监管、6S标准化管理、小作坊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做法,为食品安全省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2022年,郑州市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为85.86分,比2016年创建初期的59.2分提升了26.66分。(刘广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