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信息显示,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销售不合格小米辣受到行政处罚。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4日,重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经营的小米辣(酱腌菜)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该产品二氧化硫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查实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已于2024年7月8日完成整改并向提交了整改报告。
原因排查:小米辣(酱腌菜)生产过程工业控制不严。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进货时也未查验该批次小米辣(酱腌菜)的合格证明。
整改措施:责令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立即整改,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规定,认真查验供应商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3日向重庆市綦江区浙景百货超市送达了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和检验报告,于2024年7月3日立案调查。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浙景百货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