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的超市、农贸市场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检查组分别对辖区超市、农贸市场的鲜肉及肉制品、预包装食品、速冻食品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针对一些经营场所出现部分预包装商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要求经营者立行立改,同时要求商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据介绍,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紧盯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办案模式,推进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护食品领域公共利益。(田鹏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