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宣威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履职、严格执法,通过风险分级、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四城联创”五项工作举措,全面提升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水平。
宣威市积极开展食品经营单位(销售)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按照A、B、C、D四级完成风险等级评定,评定率100%,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每年对全市4100余户食品流通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持续推进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目前,已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6家、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21家。
全市8505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由1414名市、乡、村三级干部包保,公示包保干部信息、任务清单、工作开展记录。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建立“每日检查记录、每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调度会议”三本台账,及时排查风险,有效消除隐患,防止“小隐患”积累演变成“大风险”。通过微信工作群、视频会议、新闻媒体、现场观摩等线上线下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宣传,全面打通食品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
宣威市提前谋划全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计划,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农产品“控药残、治违禁、促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20余项,通过各类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促进了行业自律,提升了经营者守法意识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宣威市建立片区联合执法机制,采取“局所联动”“所所联动”方式开展片区联合执法检查,实现了统一指挥、聚指成拳、形成合力的良性执法格局。2023年共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64起,罚没入库166.29万元,2人因销售病死猪肉被公诉。
宣威市认真贯彻落实宣威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和健康县城建设的决策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多方投入,累计投资2.2亿元,对现有农贸市场进行了提升改造,新建了花椒农贸市场。宣威市通过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管集市”专项行动,引导农贸市场达到省级“管集市”标准,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幸福感。(晏廷勇 夏旭)